甄珠没多久就走了,临走前还意味深长的看着叶钰留了句话。
“姐姐,你知道赵卓扬准备跟林笙订婚了吗?”
这句话像是一颗深水炸弹一样砸在叶钰的心脏,压得她有点喘不上气。
几年前叶家风头正盛的时候,叶钰跟赵卓扬是正儿八经的一对情侣,是半山富人区的佳话,另一边林笙却一直喜欢着赵卓扬,看着两人成双入对的,心理扭曲,嫉妒心让这份爱慕变了质,一开始林笙碍于当时叶家的势力,只能暗地里处处给叶钰使些小绊子,扰乱两人的约会,而后叶家发生事故后,林笙将叶钰绑走了,发生了什么外人不得而知,后面赵卓扬找到叶钰,将她秘密养在半山的一处别墅里。
他说过,会给她报仇。
但她现在就是一个被赵卓扬养在外面见不得光的情人,这句承诺是当初在两人情意正浓的时候许下的,起初或许还会有些可信度,但时光飞逝,一切都会变,更何况是年少时的那一丝毫无价值的爱情。
而且现在叶钰在他的商业上没有任何帮的上的作用,但林笙有,林笙身后是崛起的林氏,跟林氏联姻有利无害,孰轻孰重,赵卓扬怎么可能分不清。
叶钰呆呆的坐在沙发上,整个人摇摇欲坠,眼里黯淡无光,像一朵破败的残花,现在的她一无所有了,不再是光鲜亮丽,众人追捧的叶大小姐,只是一个见不得光的情妇,甚至都不算,因为这么些年,赵卓扬都没有碰过她,只是象征性的拥她入怀,安抚一下便离开……
是了,谁会喜欢她?
她这么脏……
……
生日趴结束后,甄珠开始忙校庆的事情,青城大学的校庆向来是办的十分隆重的,且会跟商界挂钩,各学院会评选一个最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书出来做代表,上台展示成果,届时不仅会邀请各媒体,还会有商界的大佬来挑选人才,而商学院的学生大多是商界老板的子女,操作起来经验比其他学生丰富,且竞争会更激烈,而分量也会比其他学院重。
所以甄珠除了练舞之外一直在研究一个商业项目,提前熟悉一下,林默知道后便提议,她可以进林氏实习一段时间,实操比纸上谈兵的成效来的更快。
甄珠感觉不太好,觉得这样会不会被人说闲话,林默却说确实是不大好,让未来的林夫人跟她们一起工作可能会增加他们的压力。
逗的甄珠娇嗔,佯装怒瞪他没个正形。
随后甄珠被林默安排进林氏跟一个团队做一个新项目,她就先辞了宠物店的兼职,没课的时候就过去林氏学习。
开始团队里的人还有点诽腹林默怎么安排个外人来跟项目,觉得甄珠会不会是个花瓶,中看不中用的,还害怕她会碍事,后面发现甄珠好学谦虚且没有架子,偶尔还会有创新的点提出来,是个聪明而且很好相处的大美女,甄珠就很快跟他们打成一片了。
这天午间甄珠跟林默吃完饭回来,一个人去茶水间打水,听见一个女职员鬼鬼祟祟地在打电话,甄珠侧身站在门后。
“我上午进经理的办公室收拾的时候没发现那个策划案。”女职员声音越来越小,“不过您再给我一次机会,下一次,下一次一定行的。”
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女职员开始慌张起来,“不要,我求你了……求求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办到……”
“笙姐。”
笙姐……
原来是林笙啊。
听到这里甄珠就明白了个大概,林笙果然是个闲不下来的主,看来又有好戏看了,林氏的大小姐让人偷自家企业的项目策划案,若是东窗事发的话……
那么这个企划案又是哪个企划案呢?她要不要告诉林默让他提防着点?还是隔岸观火看看林笙葫芦里到底是装了什么东西?
……
几天后,林笙也回到公司实习,前段时间因为讲座收费的事情,股东会投票决定先停了林笙在集团的职位,等后面消息平息了再做打算,现在看来是恢复职位了。
甄珠听同事说林部长回来上班这件事就知道了,好戏要开场。
之前林笙的事情本来林家压下了,可没想到第二天连新闻报纸都有报道林氏高层在学校违规收费的事情,还差点把林笙弄进警察局里调查,还是林默出面去摆平的,所以那段时间林默处理的都是林笙的烂摊子。
而这一切的幕后之手,是郁家嫡子郁烬,当时甄珠在图书馆看书,她选了个角落的位置,周围没什么学生,甄珠正看的入迷的时候,眼前的光突然被挡住,郁烬坐到她对面,将手里的报纸扔到甄珠面前,手收回的时候将甄珠面前看着的书抽走,还不忘用下巴示意她看报纸。
甄珠不明所以的拿起报纸,入目便是林氏的新闻,甄珠看了几行就明白了,抬眼看向对面随意地翻动书页的男人,白衬衫西装裤,漫不经心的样子就像一只慵懒矜贵的波斯猫。
想到这里,甄珠忍不住笑出声。
“笑什么?”他合上书,没等甄珠回答便继续说,“这是你跟我合作,我送你的一份小礼物。”
“那我真的要谢谢你了,郁少。”
郁烬将这件事宣扬出来确实帮了甄珠大忙,顺理成章的将林笙从学生会踢出去,还将林默收入囊中,后面的事发展起来就顺利多了。
“不用谢,”他傲娇的睨她一眼后起身,想到什么后回头,漂亮的桃花眼看着桌上的书,随后用一言难尽的表情看着她,“不过你这个品味还真是……”
“……”
甄珠无语,将封面是粉色的,印着“爱上隔壁的霸总”的书拿回来,愤然翻回刚刚看到的书页,看着已经走远的男人背影诽腹:不懂欣赏!
……
“甄珠,林部长让你去一趟她的办公室。”
有人喊她,甄珠应声,她收拾好桌上的文件后就往林笙办公室去。
既然你自己撞上门,那就不要怪我夹到你的手。
“林部长,你找我?”甄珠敲了敲门,见林笙没有反应又敲了敲。
林笙还是没有应她,一直看着手上的文件,等甄珠想要走的时候才抬头。
“诶!你来了啊,”仿佛刚刚她真的没有注意到甄珠一样,“是这样的,甄珠。”
她从抽屉拿出一份报告,“这个报告是你写的吧?”
是甄珠写的他们团队的进度报告,关于他们团队研究所想申请的经费,林笙的职位是公司财务部部长,她停职的时候一直是林默代理的,现在她回来了自然就要交到她手里审核。
甄珠点头。
林笙深深的叹了口气,“学妹,不是学姐我故意为难你,而且你还是我哥的女朋友。”
她停顿,眼神凌厉的看着甄珠,“但是,你这份报告实在是太糟糕了,在公司就要公事公办,我觉得我哥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回去改了再交给我。”
“好的。”
后面甄珠一直修修改改了三遍,公司里的大多数人都知道了,暗地里猜想林家对甄珠好像不太认可。
甄珠第四遍拿过去给林笙的时候林默也在,林默先拿来看了下,觉得并没有什么问题,便递给林笙,随后看向站着的甄珠,起身过去。
“中午想吃什么?”他最近听到些风言风语,说林笙刁难甄珠还有林家不喜欢甄珠之类的,就过来打点下林笙,让她不要胡闹,这会儿见到女朋友,就想好好的安抚,顺便约一下,最近他的女朋友有点忙,不是忙项目就是校庆,还要去图书馆学习,三天两头都约不了一次。
林默说着就牵着甄珠的手出去,时间临近下班,外面的职员大部分在等时间打卡下班吃饭,看见林默宠溺的牵着甄珠从林笙办公室出来,众人内心沸腾,八卦之魂快要忍不住,低头敲字相互议论。
林笙看着走出去的两人,眼神幽暗,攥着那份报告的手指节泛白。
甄珠,你得意不了多久。
……
“甄珠,你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沈清雁接过甄珠收上来的各学院的作品策划案,看着眼前眉目秀丽的女生,轻拍她的肩膀。
“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没事。”甄珠扫一眼手机来信后熄屏,向沈清雁笑笑,“在什么位置就要负什么责任,会长你也辛苦了。”
学校近段时间与美国的一所大学有个交流计划,还有一个交换生的名额,沈清雁除了学生会的事情,还忙着准备交换生的申请资料,所以不比甄珠清闲。
就是让甄珠不解的是,沈清雁一向对这种活动没有任何兴趣的,这次为什么会这么主动去申请?
“好了,阿默在等你了,”沈清雁看见办公室门口等着的林默,便俏皮地向她眨眨眼睛,“玩得开心哦!”
甄珠也看见了门口的林默了,刚刚还在发信息跟她说还在楼下,这会儿这么快就上来了,看来是真的想她了。想到这甄珠无奈,嘴角却含着一抹笑。
林默是真的在跟她谈恋爱,连自己家的公司说进就让她进,没有丝毫的怀疑,是绝对的信任和袒护,在这个名利场的深潭里算得上是一股清流了,但过于轻易的信任别人容易害了自己。
甄珠对于林默这个人是复杂的,利用着他的感情却又可怜他,家族的重担,妹妹的愚蠢所惹出来的事情,以及她这个欺骗他感情的人,当他知道这一切之后会是什么感受?
“叩叩”
林默见甄珠一直不出来,便过来敲门,他应该是刚从某个会议结束后过来的,一身笔挺的西装加皮鞋,袖口处的袖扣松开,是一种沉稳有修养的君子感,又有种愉悦的气息透出来,看得出他心情应该是不错,此刻正站在门边,眼睛里漾着笑意。
“两位小姐,”他点了两下左手的手表,“该吃饭了。”
“好了好了,”沈清雁看林默等不及了的样子没忍住笑,去拉起甄珠往门口推,“你男朋友等不及啦,快去约会吧!免得等一下说我扣着你干活!”
甄珠跟沈清雁道别后就跟林默去吃饭了。
沈清雁看着两人般配的背影偷笑,想起什么后嘴角慢慢放下来,心里突然泛起一股酸涩,沈清雁其实有点羡慕甄珠,她这段时间忙着作品审核跟自己的项目规划,听说她还在林氏实习,真的是该利用的时间都利用上了,有目标且为之努力着,还有个宠着自己的男朋友等在身后。
自己什么时候也可以拥有这种幸福呢?
……
“清雁学姐有男朋友吗?”甄珠想起沈清雁申请交换生的事情,转头好奇的看着给她夹菜的林默。
林默闻言手顿了下,放下筷子,给她倒了杯橙汁后才开口,“怎么突然这么问?”
“就是感觉清雁学姐这么优秀,又漂亮聪明,肯定会有个跟她一样优秀的男朋友,只是我没有见过清雁学姐有什么亲近的男生。”
甄珠抿着杯子里的橙汁,有些忧愁,“而且学姐申请那个交换生后,经常看着那个学校的宣传手册发呆。”
“她是有个喜欢的人在美国,那人去美国读书了,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不过那人不喜欢她。”
林默三言两语就将这件事带过去了。
两人吃完饭后去看画展,这是林默的一个朋友开的画展,他这个朋友不顾家里人反对,放弃继承家里的事业,执着的要追求自己的艺术梦,从开始的坎坷到现在终于开了属于自己的画展,将自己的作品展示出来。
甄珠觉得这个作者极其钟爱大自然的光线以及事物,风格也不唯一,有抽象的画作,也有现实主义的甚至还有用凌乱的线条所做成的“涂鸦”,这应该是个非常向往自由,热爱一切生命的人,性格潇洒不羁。
林默停在一幅主要用红色和黄色为主色调的画作前,甄珠看一眼画作名称——《热爱》
这幅画画的是很经典的飞蛾扑火的景象。
画中是星火斑驳的熊熊烈火,四周围绕着一只荧亮的的小飞蛾,整幅画作中飞蛾的占比不重,却给人一种柔美的壮烈感,甄珠看着画中小小的,且仅有的一只小飞蛾,不知道是凶猛的大火吞噬着小小的飞蛾,还是飞蛾义无反顾的扑向生命中唯一的光明。
而作者既然取名为《热爱》,那就是认为飞蛾扑火是走向热爱的光亮,是对心中所热爱的美好事物的向往。
“很多人都觉得飞蛾扑火很愚蠢,”一旁的林默突然出声,眼神温柔的看着画中的飞蛾,好似那就是他自己一般,“但我觉得,它又何尝不是得到了自己的幸福,用生命来献祭自己所向往的事情,总比只有一具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的空壳好。”
“拥有光明的那一瞬间同时毁灭了自己,其他人也许会觉得很可笑,很愚蠢,但他们不会知道它是不是自愿的亦或是被迫的,只有它自己知道它是心甘情愿的。”
“因为它渴望光明,渴望爱。”
林默转头看着甄珠的眼睛,甄珠跟他对视着,看着林默瞳孔里倒映着的自己,心里思绪万千。
他这是……
已经知道了些什么事情?